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核
一、公租房保障有哪几种方式?
答:公租房保障包括实物配租和货币化补贴(简称租赁补贴)两种方式,两种方式不能同时享受。
二、公租房保障对象有哪些?
答:宜昌城区公租房保障范围包括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宜昌城区城镇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包括在宜昌城区就业或创业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中专毕业生。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包括在宜昌城区企业就业或创业6个月以上、非宜昌城区城镇户籍的人员。
三、公租房实物配租有哪几种方式?
答:公租房实物配租包括面向社会公开分配、定向供应和面向企事业单位整体配租三种方式。公租房实行分配计划管理,优先实物保障城区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定向供应配租、面向企事业单位整体配租。
四、哪些人可以申请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租房?
答:宜昌城区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符合保障条件的,可以申请配租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租房,实行应保尽保。当筹集房源充足时,市住建部门将制定面向社会集中配租方案并公开发布,此时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实物配租。
五、哪些人可以申请租赁补贴?何时能申请,补贴何时发放?
答:宜昌城区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实行常态化受理,可随时申请保障。
申请人从获得保障资格的当月开始计发租赁补贴,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月发放;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按季度发放。
六、申请人可以在哪里办理申请手续?
答:(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申请(需要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在k8凯发国际娱乐主页面“搜索”栏搜索“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协办)”“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协办)”,再根据个人申请事项按程序完成资料和信息提交),也可到网格化管理的社区居委会申请。
(二)企业申请租赁补贴的职工较多、代职工集中申请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
(三)企事业单位申请整体配租的公租房,由园区管理办公室或所在街办受理申请。
七、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含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一)申请人具有宜昌城区城镇常住户口。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宜昌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5倍。
(三)家庭财产(含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低于宜昌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不超过5万元,认缴资金不超过20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房产,或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八、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在市场上承租住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申请人在市场上承租住房,需签订住房租赁合同。若承租国有土地上房屋,租赁面积应不超过140平方米,申请时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者住房租赁合同并由租赁双方对租赁信息准确性和租赁行为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住房租赁备案可在建行“建融家园”app或“宜昌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线上办理,或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动产交易和登记所线下办理。
若承租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地建房审批表;没有租赁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地建房审批表的或承租国有土地上未办证的房屋的,由村、社区在受理申请时现场核实其住房居住情况。
九、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答:对于家庭成员,已婚者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未婚者主要包括本人及其父母,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未婚者仅指本人;离异或丧偶者主要包括本人及其直接抚养的未婚子女。有城区常住户口、无住房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人以及在外地服兵役、就学的家庭成员可计算在内。
十、哪些情形视为有住房?
答:自申请之日(含)前3年内无房产登记、交易、析产记录的(因重大疾病治疗等特殊原因出售住房的除外);在城区承租公房,承租期内的。
答:对于家庭有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的情况,登记于 2014年 3月1日之前的注册资金为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登记于2014年3月1日及之后的注册资金为认缴资金。
公租房租赁补贴
十一、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含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宜昌城区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宜昌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5倍。
3.家庭财产(含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低于宜昌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不超过5万元,认缴资金不超过20万元。
4.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房产,或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5.在宜昌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二)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上传)。
2.居民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书(下载授权书模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填写、签字、盖手印后拍照上传)。
3.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经济状况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下载承诺书模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填写、签字、盖手印后拍照上传)。
4.租房合同(完整原件内容,拍照上传)。
5.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原件拍照上传,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由申请人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盖手印后拍照上传)。
新就业无房职工: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在宜昌城区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应在毕业5年内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的企业新就业无房职工,其单位未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应至少由单位在城区缴纳一项其他社会保险。
3.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房产。
4.在宜昌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二)申请资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上传)。
2.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拍照上传)。
3.正式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完整原件内容,拍照上传)。
4.租房合同(完整原件内容,拍照上传系统)。
5.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原件拍照上传,或由申请人下载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模板,填写、签字、盖手印后拍照上传)。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一)申请条件
1.截止申请之日的上月,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连续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或持有宜昌城区居住证并以灵活就业身份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的企业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其单位未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应至少由单位在城区缴纳一项其他社会保险。
2.申请人收入低于宜昌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5倍。
3.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住房。
4.在宜昌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二)申请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上传)。
2.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上传)。
3.居民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授权书(下载授权书模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填写、签字、盖手印后拍照上传)。
4.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经济状况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下载承诺书模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填写、签字、盖手印后拍照上传)。
5.租房合同(完整原件内容,拍照上传)。
6.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原件拍照上传,或由申请人下载住房租赁真实性承诺书模板,填写、签字、盖手印后拍照上传)。
十二、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可以领取多少租赁补贴?
答:(一)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设置最低家庭保障面积30平方米,最高家庭保障面积60平方米。即1人及2人户家庭按照30平方米计算,3人户家庭按照45平方米计算,4人及以上家庭按照60平方米计算。
(二)对困难程度不同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实行梯度补贴,最低收入(含分散供养的城市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租赁补贴分别为18元、16元、8元。
(三)租赁补贴额=〔家庭保障面积-家庭成员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标准。
(四)当申请保障家庭租赁住房实际支付的月租金,低于按标准计算的家庭月补贴金额时,按实际支付的租金数额发放补贴。
十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领取多少租赁补贴?
答:(一)博士研究生1000元/人·月。
(二)硕士研究生800元/人·月。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和中专毕业生)500元/人·月。
(四)保障期限为36个月。
家庭成员中有几个人符合新就业无房职工保障条件,就发放几个人的补贴。
十四、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领取多少租赁补贴?
答:(一)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240元/人·月。
(二)保障期限为36个月。
(三)家庭成员中有几个人符合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条件,就发放几个人的补贴。
公租房实物配租
十五、公租房租金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米?
答:公租房租金标准以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为准。目前,民益家园、和塘悦舍、上泽园月租金10元/㎡,民安家园、民佳家园、民欣家园、民惠小区月租金9元/㎡,东锦苑8.5元/㎡,龙盘馨苑、桐岭新村、七里冲公租房月租金6元/㎡。
十六、哪些人可以享受租金减免,分别能减免多少?
(一)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低收入家庭依据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等,在证明有效期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分别减免90%、70%。
(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及高职、高专毕业生依据毕业证,自办理入住手续起36个月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分别减免60%、50%。
(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依据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证明,在补助发放期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减免20%。
(四)承租人及家庭成员中有1人同时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依据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结算单(不得跨年使用),结算年度的租金减免100%。
(五)承租人只剩下未成年人(18岁以下)或全日制学生的,未成年人在居委会监护期间或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的租金减免100%。
(六)承租人仅本人一人且宣告失踪或去世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核销欠交的租金。
(七)公租房承租人诚实守信,长期以来未出现失信行为,按照城区公租房保障对象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减免。
(八)承租人首次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后,因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运营单位维修不能入住的,维修期内的租金减免100%。
十七、符合租金减免条件,怎么办理减免?
答: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依据承租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或向相关主管部门获取的资料实施租金减免。
十八、租住公租房能不能享受物业服务费减免?
答:低保、低收入家庭享受物业服务费减免一半的政策,其他家庭不享受物业服务费减免。
十九、申请人租住公租房后,子女结婚购买了住房,能继续租住吗?
答:子女结婚购买了住房,应凭子女的结婚证到社区居委会变更共同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成员,不再将子女作为公租房保障对象。若变更后现家庭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则可继续租住公租房。
二十、租住公租房后,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了住房,能继续租住公租房吗?
答:如果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5㎡,则不能继续租住公租房,应按规定退回所承租的公租房。
二十一、低保取消或者不再是低收入家庭的,能继续租住公租房吗?
答:若承租人家庭仍然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可继续租住公租房,但租金及物业服务费会根据现家庭收入状况作相应调整。
二十二、父/母申请的公租房,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租住吗?
答:父/母去世后应退回公租房,子女不得继续租住;若子女为共同申请人,且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可按规定程序变更信息,继续承租公租房。
二十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期限满了之后,还能租住公租房吗?
答: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期限不超过5年,保障期满后,应退回公租房。面向企业整体配租的公租房不受此期限影响。
二十四、哪些情形需退出公租房?
答:有以下11种情形之一的,需退出公租房:
(一)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
(三)未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续租申请的,或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四)采用提供虚假证明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承租资格的。
(五)将承租的公租房转租、转借、擅自调换和用作非住宅用途的。
(六)损毁、破坏公租房,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拒不恢复原状或不正当使用造成房屋重大损失的。
(七)在承租的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九)申请登记的家庭成员均去世或宣告失踪的。
(十)收入、财产、就业等情况发生变化,经审核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五、承租人有上述情形之一、拒不退回公租房的怎么处理?
答:承租人有上述第1至第3项情形之一,不退回公租房的,由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通知腾退,并为其安排不超过3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承租人有上述第4、第9项至第11项情形之一不退回公租房的,由公租房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限期不超过3个月退回公租房;承租人有上述第5至第8项情形之一不退回公租房的,由公租房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通知不超过1个月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退回公租房。
若限期退回期满或腾退搬迁期满,仍拒不腾退公租房的,采取以下措施:
(一)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可迁入的,按照市场租金标准(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租。
(二)承租人未按市场租金标准签订租赁合同或有其他住房拒不腾退公租房的,公租房所在地的社区可依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暂停受理其住房保障及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依公租房租赁合同约定采取限供或暂停用水用气服务等措施。
(三)探索采取门禁管控、信用约束等多种措施开展公租房退出管理,对仍然不腾退的承租人,有上述第1至第3项款情形之一的,公租房的所有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其他情形之一的,公租房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公租房、承租人拒不腾退的,可依法申请区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