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8-09 11:55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刘溯剑阅读量:

市城区各商品房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决定自2021年8月9日实行。对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中“投资25%以上资金证明”材料采取告知承诺制。请在宜昌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企业(含西陵、点军、伍家、猇亭、高新)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业务时详细阅读告知书,并提交承诺书代替审计报告。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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