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建成区
是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城市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且形态相对完整。
2.人口数量
按照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计算。按照《全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要求,城区人口包括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
3.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达标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按《湖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鄂建办〔2015〕11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4.道路路网密度
道路不包括城区内不对居民公共出行开放的封闭区域内部道路(本数据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供)
5、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
5000㎡(含)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以公园各边界起算。
5、老城区
指老旧小区集中连片的区域。
7.老旧小区改造
老旧小区指2000年前建成、环境条件较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是配套完善供水、供电、供气等管网和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适度提升环境品质。
8.智慧交通建设
是指建成城市公共交通诱导、智慧停车系统,提高通行效率。
9.背街小巷整治
背街小巷整治重点实施背街小巷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整洁化。
10.市民一卡通
市民一卡通指涵盖社保、公交、金融、医疗、旅游、水电气缴费等范围的市民一卡通,并逐步整合到手机端使用。
11.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规划
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挖掘,划定特色风貌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编制相应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规划,打造城市特色名片。
12. 开展历史建筑普查
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并向社会公布,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格保护,合理利用。
13.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
符合《湖北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鄂建办〔2016〕266号)的相关要求,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14.《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表来源:鄂建墙[2016]3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州指标含县市区指标。
15.装配式建筑任务目标
2017年3月,湖北省政府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武汉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达到15%以上。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每年增长不低于5%。市州指标含县市区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