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2-07 17:08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节水燃气办审核员阅读量:

   2022年开展“燃气安全保卫战”以来,市燃气专委会办公室全年接到并处理燃气安全隐患举报投诉线索70余起。根据《宜昌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对4起存在重大燃气安全隐患的线索提供人给予了500元/人的奖励。相关案例公布如下:

  一、非法储存瓶装液化气

  2022年5月19日,接到某先生反映红桂香村某居民在家中存放大量液化气气瓶。夷陵区燃气专委会办公室随即联合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邓村乡安委办、邓村执法分局赴现场开展检查,发现李某家中非法存放液化气气瓶(10瓶),邓村执法分局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非法存放的气瓶被液化气企业收回。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二、及时报告处置天然气泄漏

  2022年7月14日晚,接到某先生反映东门外正街某小区疑似有天然气泄漏味道,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立刻疏散周围人群,通知周围居民禁用明火、电器,切断立管阀门。经过仔细排查最终发现209室门口天然气浓度峰值达到3%,工作人员立即拨打了119和110。入户发现户内表后阀门未关闭、橡胶软管与燃气灶具接口脱落,导致天然气泄漏,燃气公司立即更换金属波纹管,加装厨房隔断,及时消除隐患,并对该楼栋进行全面排查,确认安全后离开,成功避免了一起燃气事故的发生。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第6.1.7条规定:“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用户在使用完燃气灶和燃气热水器后,应当及时关闭灶阀和表前阀,以确保安全。

  三、用气场所未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022年8月19日,接到某女士反映港窑路某餐馆使用液化气时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高新区建管办随即联合学堂湾社区上门对该餐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个15公斤液化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没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检查人员立即责令该餐馆进行整改,并对经营业主进行了安全教育。用户立即购买安装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通电使用,燃气隐患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四、公共用餐区域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

  2022年10月8日,接到某先生反映华祥商业中心某餐饮企业在公共用餐区域使用瓶装液化气。西陵区住建局随即联合当地派出所对该餐饮企业进行检查,在公共用餐区域发现4个15公斤液化气气瓶。检查人员立即责令该餐馆进行整改,并对经营业主进行了安全教育,该经营业主已承诺公共用餐区域不再使用液化气,液化气企业已将气瓶收回。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第6.2.3条规定:“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的厨房不应设置液化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以下燃气安全隐患,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所反映线索经核实为重大安全隐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违章建筑占压、圈占燃气设施;

  2.供气企业多年未入户进行安全检查;

  3.违规从事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活动;

  4.违规大量储存、运输瓶装液化气;

  5.私自改造燃气设施,在胶囊房、地下室、架空层等场所违规使用燃气;

  6.在餐饮、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液化天然气(lng),存在安全隐患的;

  7.违法充装螺丝瓶、报废气瓶,违规擅自撬换“二维码”,倒灌燃气;

  8.销售劣质燃气燃烧器具;

  9.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的厨房设置液化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

  10.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等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11.燃气设施存在泄漏等紧急情况;

  12.其他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

  举报方式:

  市住建局举报电话:0717-6445920

  市水燃中心举报电话:0717-6446336(工作日8:30-17:30)

  举报邮箱:3426339208@qq.com

  收信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7号建管大楼8楼宜昌市城市节约用水和燃气监督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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