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1-13 10:22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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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各供水、供气和污水处理企业:
供水、供气和污水处理厂(站)是城市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为进一步强化厂(站)管理,确保安全、稳定运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外出参加活动,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或突出事件要亲自到现场处理。
二、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门卫人员要做到24小时在岗值勤,严禁脱岗、串岗、离岗、睡岗。严格加强对进入企业(厂站)的车辆和企业重要区域的人员管理。外来人员需在征得企业相关部门同意后登记放行,杜绝社会闲杂人员入内。
三、严格落实核心岗位值班制度。中控室、调度室等核心岗位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若有紧急事宜必须安排其他值班人员带值,不得出现无人值守。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做好在岗值守、上传下达等工作,遇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按规定实时填写运行日志,做好各类报表并及时上报。
四、严格落实生产区域巡查制度。企业生产区域要实行定期或定时巡查,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并存档备查,严格落实交接班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