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4-24 11:10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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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住建局、宜昌高新区建管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厅头〔2022〕2196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全市2022年1月以来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技术审查质量进行了抽查,现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住建局制定《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质量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进行部署,每个县市区分类抽取3个项目,共39个项目开展集中检查。整体来看,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设计和技术审查。各地住建部门能够严格依法审批,履职尽责情况较好。消防设计和技术审查质量总体可控。

  二、存在问题

  (一)装修改造项目设计质量不高。

  部分装修改造项目,设计前没有充分研究建筑现状和消防基本条件,不注重装饰装修与消防设计的整体性、协调性和施工可操作性,设计质量偏低,问题较多。如:国家税务总局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违反规范14条;远安县东门路商用楼维修改造项目违反规范26条;秭归县第一个党支部服务中心消防及装修工程违反规范24条。

  (二)部分设计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本次抽查共发现设计质量问题309条,平均每个项目7.9条,其中违反强制性条文问题30条,平均每个项目0.77条。如:建筑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总净宽度不足;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无窗房间及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未明确设置排烟设施;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火灾延续时间及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

  (三)对新出台的技术标准理解和执行不到位。

  部分设计单位和技术人员没有关注新标准,没及时更新设计理念和设计要求。主要体现在对《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及有关消防设备产品标准的理解掌握不够,如:应急照明线路敷设未采用镀锌金属管保护;消防应急广播线路与其他报警线路共管共槽盒敷设;未按要求设置补风系统;排烟量计算错误等问题。

  (四)设计深度不足。

  部分设计深度不够,关键设计内容或参数缺失,施工指导性不强,如:未明确建筑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未明确室内消火栓型号(减压或减压稳压型);未标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燃烧性能;未明确应急照明灯初装容量、非火灾状态工作时间、应急时间;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排烟外窗未设置低位手动开启装置;未明确排烟管道耐火构造措施和做法;消防控制室设备布置未表达完善。

  (五)各设计专业间协同不够。

  同一项目的部分专业设计存在冲突或矛盾,如:各专业底图不一致;给排水专业明确的火灾类别与建筑专业不符;防火门监控系统图与平面图不符;建筑专业变更后,相关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未同步变更;消防负荷供配电等级与消防用水量不匹配;试验消火栓设置在不上人屋面上。

  三、处理意见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处罚。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对本地违反强制性条款的项目责任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实施信用惩戒。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根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对违反强制性条款的相关单位实施信用惩戒,扣减诚信分。

  (三)加强问题整改及信息反馈。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应当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并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项目责令整改,将行政执法情况及整改报告(附佐证材料)于5月20日前报市住建局汇总。

  联系人:章皓 6441360 ycszjjxfk2022@163.com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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