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3-17 16:26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建委行政审批科审核员阅读量:

  根据省、市住建领域“证照分离”改革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建筑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事后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告。

  本次共核查企业95家,涉及企业资质196项,其中合格127项,不合格69项,我局对核查不通过的三级及不分等级资质予以撤回,请相关企业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宜昌市市民之家住建局窗口领取《撤回许可决定书》,逾期未领取的,我局将通过媒体公告方式予以送达。针对省厅委托审查资质核查不通过的将上报省厅予以处理。

  请核查通过的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通过宜昌市住建一体化平台进入子系统“宜昌市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系统”(https://www.ycjsjg.net/index/#/user/login)按类别完整录入相关信息。未入系统企业视作拒绝监督检查行为,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予以处理。各企业在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6445918,027--50659898。

  特此公告。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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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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