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15 13:19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建委行政审批科审核员阅读量:

  根据省、市住建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对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建筑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事后核查。现将核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截止12月15日,共核查建筑业企业96家,核查意见为通过的企业26家,不通过的企业59家,部分通过的企业11家。

  二、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8日。

  三、有关单位对核查意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申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作放弃申诉权利。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行政审批4b16窗口(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四楼,0717-6851850)。

  四、对公示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涉黑涉恶社会背景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城建综合科(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445948)。

  附件: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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