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3-27 09:29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节水燃气办审核员阅读量:

 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2018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结合我市城乡燃气领域实际,市燃气安全专委会制定了《宜昌市燃气安全专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宜昌市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18年2月24日

  宜昌市燃气安全专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一无一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城乡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城乡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燃气领域事故防范能力,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专委会各项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宜昌市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责和工作制度》的要求,落实每季度通报、汇报及工作总结上报制度;坚持联席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

   2、严格督查检查,上下半年各对各县市燃气专委会和燃气经营企业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办检查。

   (二)加强燃气监管力量

   3、联系省燃协安排燃气专家对宜昌市范围内燃气主管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监管人员管理水平,为规范燃气服务和管理提供保障。

   4、跟踪《宜昌市燃气管理办法》出台落地,协调各区落实监管机构、人员、经费,建立完善市区两级监管体制;加快推进县市燃气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推进全市燃气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

   5、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城(乡)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大力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会同公安、消防、质监、交通等部门重点治理黑气点、流动气贩、螺丝瓶、过期瓶、到期未检瓶、为过期瓶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食药监、教育等部门开展餐饮业、校园及周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6、出台《宜昌市燃气设施保护范围》,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管理,上半年结合我市开展“打通道、顺畅通、顺民意”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野蛮施工、占压燃气设施管道等违法行为,确保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7、完善汛期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储备。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准确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预测预报信息,开展一次汛期安全专项督查。

   (四)加快推进燃气应急储备建设

   8、督促市燃气应急储备建设方案出台,会同发改、规划等部门加快推进市燃气应急储备建设,保障燃气用户正常用气需求。

   (五)加强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9、完善燃气领域应急处突工作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各应急抢险和处突队伍能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10、2018年6月,结合《宜昌市城镇燃气行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修编,组织开展一次市级燃气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11、严格落实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城乡燃气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六)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护意识

   12、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报纸、横幅、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媒体,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工作,广泛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和安全防护常识宣传教育;

   13、结合燃气经营企业员工入户抄表、安检等时机,加强对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力度,做到燃气入户安检全覆盖、无死角,不断增强广大居民安全观念,提高全民的安全用气常识和自我防护保护能力,确保不发生燃气泄漏、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

   14、切实做好城乡燃气安全生产痕迹化管理和台账建设,配合迎接国家、省、市等安全监管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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