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宜昌燃气领域行政执法案例获住建部推介。
2021年以来,我市建立联合办理燃气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工作机制,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高效衔接,严厉打击燃气领域违法行为。共立案执法97起,罚没373.4万元,行政拘留8人,宜昌燃气领域执法工作经验被列入住建部城市燃气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
今年来,按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昌“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领域风险隐患,依法查处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现将5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湖北夷顺路桥有限公司施工损坏燃气管道
2024年2月14日和2月16日,湖北夷顺路桥有限公司在夷陵区鸦鹊岭镇桔乡大道四一路至鸦高桥头改造工程施工时,先后两次损坏中压燃气管道,造成天然气泄漏,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对湖北夷顺路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李某某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2024年2月1日,李某某借用位于当阳市半月镇某房屋非法储存58个液化气钢瓶(其中实瓶52个、空瓶6个),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当阳市住建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项对李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当阳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对李某某行政拘留7日。
长阳津洋口片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
长阳津洋口片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在未办理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2024年6月,长阳住建局责令项目停工整改,补办施工许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湖北中标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宜昌市锦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
2024年3月26日,猇亭区有关部门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宜昌市锦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七项。猇亭区住建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对宜昌市锦程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张某某擅自改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2024年6月4日,枝江市住建局根据举报线索核实,丰坪二巷某居民私自对户内燃气管道及燃气表进行了改造,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枝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项对张某某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