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审议项目。为做好立法前期工作,6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斌率调研组开展《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伍家岗区碧波翠苑小区和峡州大道、沙河综合整治工程、黄河路综合改造项目等地,实地查看老旧小区海绵设施改造及内涝治理项目推进、海绵型公园绿地品质提升工程建设、海绵型湿地水体净化、海绵型道路综合整治等情况。
座谈会上,市住建局汇报了海绵城市建设及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围绕《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王国斌强调,要把准立法方向。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树牢“全生命周期管理”重要理念,将法律规定、上级要求和群众关切贯穿立法全过程,推动实现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形成具有宜昌地方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建设典范模式。要聚焦立法重点。立足构建良好的山水城关系,聚焦解决城市内涝积水、雨水径流污染等“城市病症”和系统性约束性不强、保障支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转变,从以工程措施为主向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相融合转变,增强城市安全弹性和韧性。要推动健全机制。以高质量立法助力落实政府统筹、多专业融合、各部门分工协同的责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健全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全生命周期管控机制,建立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等考评机制。要提升立法质效。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在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建议等环节中,与共同缔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充分结合,听取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以更高的立法标准、更鲜明的立法特色、更管用的立法内容,为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提供高质量法治供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庆荣、秘书长熊长权参加调研。